我是一旅者,以極自我的方式漫遊街頭與空間對話。三十年來,時間不斷推移,空間不斷轉換,不變的是,以鏡頭參與世界,用攝影凝視萬物,往往鏡頭向外,念頭向內。快門一按,向永恆搶過1/125秒,就像在世界的某處找回一部份的自己。

對我而言,攝影就像創作一幅畫作。幾何先於敘事,形式與內容兼具,這已成為我的信仰。也想藉由攝影賦與俗世萬物一種視覺張力與想像空間,就往往將影像轉化為詩意的視覺觀察。這種觀看角度滋養了我的攝影心靈,在此過程中也書寫出屬於自己的影像經歷。

展出作品中,在寫實與非寫實間遊走。有適時在場的瞬間而得,化剎那為永恆;也有長期等待的苦心經營,等待想要的光、想要的人物、來到想要的位置,等待的過程是一種修行。不管是瞬間而得或長期等待,在拍與不拍之間,決定於心靈的共鳴,而被場景召喚。

在台灣各地的機緣與等待、在新加坡金沙酒店大廳的觸動,行腳於舊金山漁人碼頭看金門大橋的演出、漫遊於巴黎街道被浪漫浸泡,還有東京根津街頭的電線如織、還有…。每張作品是一趟旅程,是曾經,是回憶。在揀選展出作品的過程,如同在玩記憶拼圖,美好的旅行再次鮮明。

影像,就像漂浮在意義的海,從不凍結於一處。羅蘭.巴特認為圖說這類的附註文字就像拋錨於海,讓原本如潮汐湧動、隨人想像的影像意義,得以被定死於一固定角落。我拍了什麼?就讓作品自鳴,不針對個別作品書寫說明;你看到什麼?觀者自由解讀,望有火花。就當作實驗、當作遊戲,當作測試。